公 告
为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建设单位集中办理通信设施报建,经与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和市通信质监办协调,原在市共建办和通信质监办办理通信设施(含光纤到户、通信管道、杆线、基站铁塔、室内分布系统等工程)报建业务窗口,迁移至市行政审批局二楼通信设施报装窗口,自11月1日起,需要办理通信设施报装业务的建设单位请到我局二楼通信设施报装窗口办理。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11月1日